全媒体记者 赵新春 杨晓伦 徐国军
汝南作为历史上悬瓠城、豫(溱、司)州、汝南郡、蔡州、汝宁府以及上蔡县、汝阳县的所在地,与别的地方不同,同城竟有两个qy8千亿官网城隍庙——府(州)城隍和县城隍。
说起城隍可能与你理解的城隍是神不一样,最早的城隍包括城和隍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城,以盛民也。”“隍,城池也。有水曰池,无水曰隍。”“城”是挖土筑的高墙,“隍”是没有水的护城壕,放在一块指的是城池。班固《两都赋·序》“京师修宫室,浚城隍”中的“浚城隍”就是修整城池的意思。
城隍之祭有人认为源于商代五祀和周朝七祀中的门祭和春秋社祭,也有人认为城隍祭是由《周礼》八蜡祭中“水庸”祭演变而来。《五礼通考》称“水,隍也。庸(墉),城也。”《明史》记载,洪武二年礼官建言说,“城隍之祀,莫详其始。先儒谓既有社,不应复有城隍。故唐李阳冰《缙云城隍记》谓‘祀典无之,惟吴、越有之。’然成都城隍祠,李德裕所建,张说有祭城隍之文,杜牧有祭黄州城隍文,则不独吴、越为然。又芜湖城隍庙建于吴赤乌二年。高齐慕容俨、梁武陵王祀城隍,皆书于史,又不独唐而已。宋以来其祠遍天下,或锡(赐)庙额,或颁封爵,至或迁就传会,各指一人以为神之姓名……则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。”于是正月丙申朔,朱元璋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,将天下城隍分为都、府、州、县四等。都(南京应天府)城隍神封“承天鉴国司民统神升福大帝”,秩比帝王。开封府城隍神封“承天鉴国司民显灵王”,临濠府(现安徽省凤阳县)城隍神封“承天鉴国司民贞佑王”,太平府(现安徽省当涂县)城隍神封“承天鉴国司民英烈王”,和州(现安徽省和县)封“承天鉴国司民灵护王”,滁州(现安徽省滁县)封“承天鉴国司民灵佑王”,为正一品。都、五府州外的府城隍封“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”,为正二品;州城隍封“鉴察司民城隍威灵侯”,为正三品;县城隍封“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”,为正四品。洪武三年六月二日,朱元璋再次改定城隍神号,废除所有的封爵,将天下城隍庙简化为都、府、县(州)的三级,只称都、府、州县城隍之神。要求“府州县新官到任,必先宿斋城隍庙”,谒神起誓,以安百姓。六月二十三日,又对城隍庙规制进行了统一,“命各府州县城隍庙宇俱如其公廨,设公座、笔砚如其守令。造为木主,毁其塑像,舁置水中。取其泥涂壁绘以云山,其在两庑。”城隍与守令公署规制一样,只是一理阴司,一治阳间。城隍庙只设木主,不塑神像,与此后比比皆是的城隍爷塑像不同。
汝南城隍庙始建年代不详。宋人陆游《宁德县重修城隍庙记》称“自唐以来,郡县皆祭城隍”,而汝南作为隋唐豫州、唐宋蔡州和唐淮西、宋淮康军节度使所在地,此时应该也有自己的城隍庙。
金人王寂是海陵炀王天德三年(1151年)进士。金大定二十六年(1186年)八月,黄河堤决卫州(今河南省卫辉市),朝廷派时任户部侍郎的王寂与都水少监王汝嘉前去处置水患。因治水不力,王寂被贬为蔡州防御使。虽然他满腹委屈,但来到宋金对峙前沿的蔡州城,他还是恪尽职守,对蔡州城池进行了加固维修,加强防御,并写有《祭城隍文》,希望城隍神阴助缮修城池成功。
元朝末年,汝宁城隍庙毁于兵火。洪武四年(1371年)浙江人董涣出任汝宁府通判。此时天下甫定,百事草创,他谨身节用,首建庙学,次及官署,政举而民安。流民归附,户口日增,被称为一时才吏。洪武六年(1373年),他对毁坏的府城隍庙进行了重建,设道纪司于其中。明朝成化八年(1472年),崇王朱见泽就藩汝宁,汝宁府城隍又称崇国城隍。之后,汝宁府城隍经弘治七年(1494年)知府刘瑛重修,正德十四年(1519年)知府冯志修饬,庙制始备。冯志的此次修饬,汝宁府汝阳县举人强晟写有《城隍庙记》,称“肇工于(正德)十四年三月,毕工于十五年三月”,用了整整一年时间,“廊庑祠宇,一皆焕然”“像设俨然,令人起敬”。
汝宁府城隍庙在今天汝南县人民政府院内孔庙大成殿的东边,旧汝宁府学东。万历年间,推官解经雅增修大门三楹,顺治六年道纪司道官王清全募修,清雍正年间再次重修。民国十一年(1922年),冯玉祥督豫,废寺观庙宇,汝宁府城隍庙废。二十一年(1932年)迁汝南女子师范学校于其中。民国《重修汝南县志》记载,二十三年(1934年)汝南女子师范学校停办,附设女子师范班于汝南县立女子初级中学校内,而“女子中学即府城隍庙旧址。”女子中学就是汝南县立女子初级中学,创办于1930年,1948年停办。
以前汝阳县城隍一直附于府城隍庙内,清康熙二十六年,汝阳知县邱天英到任后觉得不妥,就捐俸在府城隍庙东“创建正殿五楹,后殿三楹,大门、中扉各如其数。树以藩屏,缭以周垣,奉显佑伯而中处”,建起了县城隍庙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包括旧汝宁府学、汝阳县学及府县城隍庙、文庙都被划归汝南县委、县政府办公地和办公用房。直到1982年以后,出于文物保护才陆续搬出。由于多次办公改造,汝南县委、县政府院内仅存文庙大成殿和城隍庙各一座。现存城隍庙殿为清代悬山式建筑,重梁起架,向南面阔5间,长18. 4米、高10米。上覆盖灰板瓦,脊饰多已无存。前檐下有斗拱,殿内基为石鼓式,全柱柱基为复莲式,滴水有花纹。1982年被汝南县人民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1997版《汝南县志》称此即清代县城隍庙遗存。